详细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海)食药监食罚〔2016〕270391号
案件名称: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海淀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91110108779510150C
法定代表人: 种晓兵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 已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 海淀局--2016-9-27
救济渠道 如不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不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闭
友情链接: 首都之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北京禁毒在线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6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155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40059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