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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8365体育在线关于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北京市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的请示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7日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京兴食药安办〔2016〕22号 签发人:刘忠兴 

 

 

bet28365体育在线关于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北京市

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

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的

请示

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统一监管,全面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代拟稿),现予呈上,建议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

妥否,请批示。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

年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代拟稿)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联系人:辛志峰;联系电话:69246113)

附件

北京市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

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实施方案(代拟稿)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统一监管,全面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大兴区一体化、高端化、国际化的宜居宜业和谐新区战略定位,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大兴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转,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科学监管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高,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企业尚德守法、属地责任落实、部门监管到位、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社区基本药物和零差率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本级相关监管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

出台《落实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建设,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所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使得其监管能力与所在镇、街道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相匹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协助执法、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完善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管社会力量。以社区、楼门、村为基层单位,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机制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能力建设,确保实现有职能、有编制、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目标。建立公安派出所与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协作合作工作机制,保证食药监管执法过程的人身安全、秩序安全、并及时参与案件调查。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区农委

承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食药局

(三)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监管加强与廊坊市的沟通联系,探索区域一体化监管模式和产业协同监管政策;依托省市级综合平台,实时归集和共享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审评认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信息,提高区域协同监管能力。加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通过检验检测能力互补、资源共享和检测结果互认,共同构建学科完整、项目齐全、功能完备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区农委、区食药局、区工商分局、区动监局、区园林绿化局

(四)强化源头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林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提高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性农产品)认证水平。推进有机果品、蜂产品等产品的供应基地建设,加强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药兽(渔)药使用的有关规定,强化产地检验检疫,提高源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屠宰业,构建安全的屠宰控制体系。完善符合新区居民消费需求、布局合理、辐射城乡的食品物流配送网络,强化“最后一公里”安全保障。

牵头单位:区农委

承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动监局、区商务委

(五)严格监管执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管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安全。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提高新形势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安全。开展以整治无照无证餐饮经营活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惩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制售假劣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无证生产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与河北廊坊等周边相关市、区(县)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区食药局、区公安分局

(六)强化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依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和食用农(林)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实施信用累积、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积极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对守信主体强化政策激励,对失信主体加大约束惩戒,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区食药局、区农委、区工商分局

(七)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快检室、社区监测点、企业自检室建设,完善市、区、镇(街道)和生产主体“3+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健全追溯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林产品和食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寻、质量可控。

承办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委

(八)完善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保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应急装备配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快速响应、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高标准做好在京重大会议、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加大对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支持其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企业自觉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实现市、区、镇(街道)三级投诉举报业务互联互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资金,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十)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园林绿化等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联共通,提升监管水平。强化对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实现对互联网食品药品信息和网络热点的动态监测、研判和预警。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

(十一)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创新发展。用好用足国家、市创新发展驱动政策,鼓励有临床价值的仿制药、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研发,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园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加速新药上市。加强与中关村食品药品技术审评分中心的沟通与联络,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园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技术评审和行政许可工作。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措施,吸引高端化学及中药制剂分装、高端医疗设备组装及高端个性化检测等项目落户大兴,带动自主创新、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端环节发展,全面提升新区食品药品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承办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二)转变职能服务发展。做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承接、简化工作,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托全市统一的审批信息系统,搭建面向食品药品市场主体的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网上申报。强化食品药品审批许可与“先照后证”改革的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食品药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优化全区食品药品行业发展软环境

承办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统筹推动《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及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本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根据任务安排,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确保《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实用。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核范围,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四)鼓励社会参与

将本实施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并在各镇、街道、村庄、社区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对本实施方案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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