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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北京市大兴区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请示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30日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京兴食药安办〔2016〕24号 签发人:刘忠兴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北京市大兴区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

请示

区政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京政办字[2016]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征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意见基础上草拟了《北京市大兴区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见附件),建议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妥否,请批示。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联系人:辛志峰;联系电话:69246113

附件

北京市大兴区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

20I5年,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监管、落实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一2018年)〉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6]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36号)要求,现就全区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健全监管网络,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出台《大兴区强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工作意见》、《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联动工作机制》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构建工作链条清晰、工作内容覆盖、工作责任明确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出台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督察,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实施,不断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体系以及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快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建设和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检测能力和食品药品科学监管水平。四是积极扶持生物医药基地企业发展,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创新发展。

二、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各镇、各街道为治理主体,结合人口调控、拆违控违等基础工作,对无照无证餐饮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大力压减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建立健全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到2016年底,基本消除原有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全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合理规划建设餐饮服务网点,让广大市民享受安全、便捷、优质的餐饮服务。

三、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结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严格实行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渔药、 兽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收购 、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大与外埠食用农产品产区政府的协作力度,构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产销衔接、检测互认机制;四是以养殖、仓储、运输、市场销售等环节为重点,加强对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以区内销售农产品市场、中小商场超市、中小餐馆、销售牛羊肉的门店为重点,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水平,保障食用农产品运输安全。

四、加强检验检测,强化风险防控

制定并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抽检计划,加大对高风险食品药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监测抽检力度,及时发现,严格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扩大监测覆盖面,夯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提升监测评价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区卫生计生委之间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机制和风险有效防控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发风险、进出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力度,健全风险线索发现、分析、报告、通报和预警机制。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完善舆情监测网络,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

五、强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力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挂账管理,有计划地消除隐患,进行整改。加强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生产及流通环节检查治理,坚决整治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疫苗经营"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以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以及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规范网络食品药品交易行为。

六、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过程控制、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企业深入推进GMP(良好生产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实施新版 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承诺行动,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七、强化行刑衔接, 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建设。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衔接机制,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追溯违法生产经营源头,依法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对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原料、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基层食药所快检室、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点建设,积极引导督促企业开展自检工作,建立政府抽检、企业自检、社区监测相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和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装备的配备,提升基层发现、控制风险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强化督促检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严格执行《大兴区强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工作意见》,强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任务。出台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相关文件,完善监管机制,理顺部门职责交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缝监管,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制定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督导检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履职到位。 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根木标准,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

十、加强社会参与,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发放程序,完善社会共治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作用,完善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宣传、公益宣传、科普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防护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指导推动“大兴区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食品药品安全协会、社团完善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内容。

十一、强化综合协调,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

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和垂直管理相结合工作体制,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督促的职责,健全协调议事规则以及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积极推进京津冀监管一体化工作,落实京津冀食品药品检测互认和监督结果互认机制,协作打击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共筑食品药品安全屏障。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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