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分类: 3658官方网 📅 2026-02-09 07:18:13 👤 admin 👁️ 2153 ❤️ 584
关于执行《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关于执行《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8日作出(2020)川019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海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颠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7月20日依法作出(2020)川0193 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2020)川0193破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颠峰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将于2023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实施,接收分配的账户以参与分配的债权人提供的《债权人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为准。

截至2023年11月24日,颠峰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为现金21178356.75元(含已清偿的特定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下同)。其中:

1.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18495083.00元。

2.清偿破产费用299964.91元,包括:破产案件申请费14110.00元,管理人报酬225347.00元,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50507.91元(含档案保管费用35000.00元、资产变价缴纳税费633.55元),预留后期执行职务的费用10000元。

3.清偿共益债务269298.56元,包括:物业费、水电费等156511.71元,支付房屋的维保费用(四川金双喜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8826.00元,支付房屋租金收入的税费95832.55元(已扣减房租退税433.51元),成都直新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房租需退还8128.30元。

4.清偿职工债权536765.56元,清偿率100%。

5.清偿税款债权83940.89元,清偿率100%

6.清偿普通债权1493303.83元,清偿率1.074%;若因取值误差造成的余额计入预留后期执行职务的费用。

本次分配,无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

未向管理人提供《债权人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的债权人(含职工债权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提供《债权人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其中,职工债权人需同时提供身份证明)。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若颠峰公司后续有可供分配的财产,再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视情实施追加分配。若债权人放弃受领的分配款、预留后期执行职务的费用结余款及其它可供分配的财产合计金额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将上缴至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24日

相关文章